(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定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八)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九)完成办公室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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