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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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部门工作职责
时间:2019-05-05 18:13    阅读量:

(一)按照党政要求,检查、了解和掌握党政各部门和党总支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党政工作部署的情况,加强督促催办。

(二)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谋咨询意见或调查研究报告。

(三)承办和协调学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有关工作。组织安排党政主持召开的全校性会议、组织安排党委会、校务会、书记办公会等,负责会议通知、记录、通报等会务工作,组织草拟或准备有关会议文件,负责会议决议的落实督办工作。

(四)组织草拟党政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起草教代会工作报告等。

(五)负责草拟党政向上级的综合报告和对全校的重要行文,并对各职能部门草拟的以党政名义印发的重要文件进行文字把关。

(六)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阅批、转递、催办及重要文件的短期保管、使用工作。

(七)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工作,及时组织编发简报。

(八)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的安全及稳定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校机要、保密、信访等工作。

(九)负责管理和使用党政印鉴及校内党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发放、回收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接受、转呈校内各单位向校党政的请示、报告并转达校党政负责同志的批示意见。

(十一)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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