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
最新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档案工作 >> 法规制度 >> 正文
【校内制度】西安邮电大学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时间:2017-11-14 15:37    阅读量: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全校十二大类档案(党群类、行政类、教学类、科学研究类、基本建设类、仪器设备类、出版类、外事类、财会类、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类、声像、实物) 

二、档案要按十二大类分年度有秩序地排列存放,要认真清点、核对。架、柜应分类编号,库内应有档案存放排列示意图。 

三、档案都应保存在密集架及档案柜内。在非常情况下要采取有效措施,尽一切可能,将档案安全转移。 

四、加强库房安全管理,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库房。 

五、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库房内吸烟,库房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库房周围的明显处要配置防火设备。 

六、要定期检查库房内的安全设备、温湿度情况、档案完好程度,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七、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库房内达到三无(无鼠、无虫、无尘)、四防(防盗、防水、防潮、防阳光),保证档案安全,延长档案的寿命。 

八、档案库房的门、窗要紧固,库内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并上锁,每天上、下班要对库房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检查,发现可疑迹象要及时报告并作好相应处理。 

九、要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帐目、库存数量要一致,各库房内存放的档案的类别、数量应按年代作好统计,为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作好基础工作。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办公楼3层  ·  电话:88166105  ·  e-mail:dzban@xupt.edu.cn
Copyright © 西安邮电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