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上午,陕西省教育厅举行普通高等学校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报告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关荷主持会议并讲话。陕西省档案局事业发展处副处长于洋宁以《践行三个走向,推进依法治档案》为题作专题报告,对新修订的《档案法》进行宣讲。
陕西省教育厅举行普通高等学校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报告会现场
于洋宁在报告中指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档案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义务和权利,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档案法》更具时代性、人民性、开放性和创新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关荷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全省各高校贯彻落实《档案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各单位档案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档案法治意识,吃透掌握新修订的内容,争做推进依法治档的实践者、宣传者和推动者。要做好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兰台精神”,扎实做好《档案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形成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群众理解档案工作、重视档案工作、支持档案工作的局面和氛围。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档案队伍建设。各单位要不断优化档案队伍人才结构,大力开展专业化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力度,提高档案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技能。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牵引,对标《档案法》的要求,反思现存问题,打造一支专业素质高、工作责任强、适应新时代档案事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档案专业队伍。三是加强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优质档案服务。要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改善档案工作软硬件环境,不断丰富和优化馆藏,深度开发利用馆藏资源,促进档案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政功能,推动新时代陕西省教育系统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服务。
全省部分高校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党政办主任、档案馆馆长、档案工作人员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各部(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同志150余人参加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