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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的通知
时间:2019-05-15 09:41    阅读量:

 

各部门、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进步健全我校档案工作体系,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师生服务,各部门(单位)报送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档案工作负责人应为是本部门(单位)负责人;

2.兼职档案员应为学校正式职工。

二、兼职档案员的基本职责

1.负责本部门(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保管,坚持平时立卷;根据不同种类的文件材料编制预立卷目录,合理存放,妥善保管

2.每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学校档案移交各门类档案,并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3.认真学习、执行档案工作政策法规,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和相关活动,接受档案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4. 做好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本部门(单位)将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登记表(见附件)517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danganshi@xupt.edu.cn,同时纸质版加盖本部门(单位)公章报送到长安校区办公楼4420室。

联系人:高建宁

联系电话:88166108

附件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登记表

党政办公室

201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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