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17-2021年档案材料自查与补充完善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西安邮电大学关于做好档案工作的通知》及其《西安邮电大学档案工作自查评分表》的要求,现对我校档案材料自查和补充完善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进行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本单位落实并上报兼职档案员,对接档案室同志开展立卷归档自查和归档任务。(5月20日前完成)
(二)确定本单位档案检查工作组成员,并明确职责任务。(5月底前完成)
(三)自查立卷归档材料并完成归档(主要为两个阶段)
1.2017年以前有未归档的材料,请自查并完成立卷归档。(6月20日前完成)
2.2017-2020年间的档案材料立卷归档完整性自查,并完成立卷归档。(6月20日前完成)
3.2021年的应归档案材料预立卷并保证完整性,按期正常立卷归档。(7月10日前完成)
4.在自查的同时,与档案室同志共同核查立卷归档的完整性,做到应归尽归,一一对应(档案目录和档案材料,保持完整一致)。
(四)提交自评情况(6月20日前完成)
1.总体情况:是否明确了责任人;是否动员、安排、布置开展自评检查。
2.自查情况:重点查看完整性,是不是全部立卷归档。(没有归档的材料列出目录,制定归档计划措施)
3.存在问题和建议意见,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有关要求
(一)档案材料自查与补充完善是学校档案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建设、促进管理的必需环节,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扎扎实实,按时完成本项工作。
(二)要落实好责任制,做好档案事业这一基础性工作。各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要以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共同做好自查和检查环节的各项任务。
(三)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在暑假到来前,整改到位。
党校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