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关于2025年档案移交工作的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档案局关于全面落实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通知》(陕档局发(2023)25号文件)要求,档案馆对档案接收工作将从2025年按新标准执行。
1、归档范围及要求参照《西安邮电大学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西安邮电大学档案分类号、部门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对照表》、《西安邮电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西邮办发〔 2017 〕16号)。其中教学类档案:研究生参照《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档案整理步骤及要求》,本科生参照《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档案整理步骤及要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参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档案整理步骤及要求》进行整理立卷。
2、兼职档案员督促本部门各科室进行档案整理立卷,在全部档案整理立卷完成后整体进行移交,统一办理手续。档案馆不再接收部门各科室单独移交。
3、档案移交进馆时需提交移交目录,卷内文件目录,要求:A4,竖版,一式两份,不能缩印,不能双面打印,同时移交电子版(excel表格)。
4、档案移交时间为每年6月30日之前。每学期最后一周和开学第一周不接收档案移交。
5、档案整理立卷所用的档案皮、档案盒,联系档案馆领取。
附件:1.《西安邮电大学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2.《西安邮电大学档案分类号、部门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对照表》
3.《西安邮电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西邮办发〔 2017 〕16号)
4.《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档案整理步骤及要求》
5.《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档案整理步骤及要求》
6.《西安邮电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档案整理步骤及要求》
7.卷内文件目录
8.卷内备考表
9.案卷移交目录
西安邮电大学档案馆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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