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档案移交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请于6月30日之前,将2024年度及之前未交档案进行移交。
归档范围及要求参照《西安邮电大学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西安邮电大学档案分类号、部门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对照表》、《西安邮电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西邮办发〔 2017 〕16号)。
教学类档案:研究生参照《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档案整理步骤及要求》,本科生参照《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档案整理步骤及要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参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档案整理步骤及要求》进行整理立卷;
文件档案:参照《文件档案整理流程说明》按件整理归档。
详见广讯通档案工作群共享,联系电话:88166108。
档案馆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