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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时间:2019-09-05 16:27    阅读量:

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安委主席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立了重要遵循。  

4月15日,是一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因此被确立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这个时间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时刻不忘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今年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观”将重点普及“五法”,即《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国防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  

军事设施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于1990年8月1日起施行,2001年1月12日颁布实施办法。2014年6月27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决定,新法于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军事设施安全,保障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巩固国防,抵御侵略。  

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于1997年3月14日起施行。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立法目的是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9年5月1日起施行。2010年4月29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决定,新法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保密法是保守国家秘密的基本法律,直接关系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22日颁布实施细则。该法由国家安全法修改而来,保留了其中涉及反间谍工作的内容,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起到了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全面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五法”是国家安全的坚强守护者。每位公民都应当认真学习“五法”,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国防意识、保密意识和敌情观念,提高维护国家安全保密的自觉性,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和保卫国家的责任意识。  

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将“五法”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以“依法保护军事设施,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为主题的网络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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