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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探索
时间:2020-12-02 08:54    阅读量:

2011年11月教育部发布的《全面推进高校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要求各高校“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同时要建立与信息公开相配套的机构,设立相关的人员,确立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将信息公开落到实处。这说明了信息公开对于推动高校管理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对于高校来说,高校治理能力的提升必须要依托信息公开的手段来进行。一个管理有序、治理有效的高校,其在运行中的任何决策、执行和监督等相关程序只有在依托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才能更大效率地发挥其作用。同时,学生作为高校法治化管理的服务主体,也是高校信息公开中最重要的对象,高校信息公开能更好地保证其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从而创造公平、平等、和谐的法治化的校园环境。另外,随着高校学生法治化意识的不断增强,其维权意识也逐步提高,当其对高校政策、通知决定、高校生活设施或者高校学生管理者的管理行为有不满或有误解时,往往会产生各种矛盾,甚至存在矛盾激化的现象和隐患。因此,高校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既是国家法治化进程的要求,又是高校治理的现实需要。借鉴国内一些高校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优秀成果和实践,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探索:

1.建立管理有序的信息公开机构

高校信息公开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高校各群体对高校管理的方方面面进行约束和监督,提高高校管理的透明度,提升高校的管理能力,使高校资源得到合理分配利用。因此,建立管理有序、层级分明的信息公开机构是信息公开的首要工作。虽然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的主体是高校的各个群体,但是因为各级各类的信息工作并无明确的划分,这导致了各个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混乱。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高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是由各高校的校长办公室或者纪检监察部门来负责,虽然这些部门在管理上做到了一些信息公开,但是在机构管理上这些部门隶属于高校的行政管理部门,往往出现了自己监督自己的情况,无法做到有效的监督。因此,各高校要根据信息公开服务的主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创建新型的信息公开平台,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管理人员来负责指导、协调、推进高校的信息公开工作。

2.丰富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

当前绝大多数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都已陆续开展,通过在学校主页、校园网等各种信息沟通媒介开辟信息公开专栏,但是从目前取得的效果来看,往往不尽如人意。一些高校的信息公开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网站专栏,公开的内容滞后,更新速度较慢,网站管理不善。还有些高校设置了内部网络管理系统,因为权限的限制,无法做到信息的全面公开。另外,还有些高校信息公开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往往是各级各类的规章制度或者其他政策性的资料,不能将信息公开发挥到理想的效果。

从以上的问题来看,各高校要着力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依托网络新媒体平台,利用新媒体传播信息速度快、范围广、及时性等特点,抢占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阵地,实现高校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化。

3.调动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积极性

我国信息公开工作起步时间较晚,相关的政策文件较少,国内高校近几年才陆续开展。一些高校对于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比较淡薄,工作往往局限于应付上级主管单位的检查。由于宣传力度的不足,信息公开的主体,如教职员工、高校学生等公众群体,对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了解的程度较低,其参与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也比较低,无法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并未达到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初衷。

高校管理部门以及高校信息公开机构要积极宣传,努力做到既能保护公众的隐私又能使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不仅要公开高校管理中的成绩和成果,又要勇于揭露自身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既公开常规性事务,又要对一些突发事件做到及时的公开。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调动公众对于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才能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高校管理信息公开是推进高校管理法治化进程的关键环节,对于提高高校治理能力、保障学生主体地位、化解高校管理中的矛盾纠纷能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通过建立管理有序、层级分明的信息公开机构,丰富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以及调动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对于新时期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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